城镇户口可以迁回农村吗?建德警方回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以下简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于2024年6月28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并于2025年5月1日起施行。本法施行后,网络上出现有关该法和户籍迁移相关的误读,为了更好地服务广大群众,就大家关心的城镇户口迁往农村等户籍政策做个解答。
群 众: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中有城镇户口迁往农村的相关规定吗? 没有。该法是为了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合法权益,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运行管理,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和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促进共同富裕。(摘自法律原文) 群 众: 哪些情形可以将户口迁往农村? 1、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2、夫妻之间投靠。 群 众: 还有哪些情形城镇户口迁往农村需要什么条件? 根据《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第五十三条规定,凭农村房屋产权证明及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在建德市范围内城镇无住房证明,可以向房屋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申报。
温馨提醒:根据《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农村房屋的产权可以继承。广大群众如有户籍问题可以咨询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和户籍地派出所。



